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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03XY/2018-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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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08
  • 发布日期
  • 2018-03-08
  • 标题
  • 彭水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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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资产情况

单位在职人员124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公人员23人,事业人员85人。车辆17辆(单位用车8车、租用车辆9辆),办公用房6500平方米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参与拟订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审查县内江河、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承担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六)承担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转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和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有关经济发展规划。

(八)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量水质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报送和发布全县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九)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务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研究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务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城乡供水及水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征收管理;负责组织城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十四)负责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申报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5.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5.85万元,比2017年减少9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7.85万元,比2017年减少37.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制度改革,全部纳入社保发放等;项目支出518万元,比2017年减少874.65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水文监测费用、防汛抗旱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未提前下达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万元,比2017年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农转非补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2万元,比2017年减少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17年减少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比2017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内控进一步加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水务局机关、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水务工程管理中心、水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办公室、15个乡镇水务站等六个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8.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9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8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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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