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配套工程建设。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5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32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1.81万元,主要是职工社保缴费经费拨款增加37.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59.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73万元,农林水支出63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1.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8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32万元,比2024年增加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32万元,比2024年增加41.8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接待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管理,全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无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海;联系方式:023-7886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