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
报 告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保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强化工作基础
1.为加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主动协助抓落实的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制、台账制、法述制、考核制问责制”五项制度机制等,进一步健全法治水利建设推进机制。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将依法行政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依规开展巡察、专项督查、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加大问责力度。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按照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了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由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由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实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全员普法,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工作重点,将普法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环节,严格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同时将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法制宣传
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水行政管理相结合,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通过设立咨询台、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法治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在彭水县政府网适时刊发宣传文章,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节约水资源和水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宣传牌、电视、办公大楼电子屏、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简明易懂的水土保持标语及图片,做到家喻户晓。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县城及乡镇街道设立宣传点2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
(三)推进依法执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加强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业决策机制:
1.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水行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及来意,严格要求协管人员不能办案。坚持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执法时,耐心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合法合情的意见进行合理收纳,向相对人公开听证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的途径和方法。
2.建立听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水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水行政执法四级负责制,督促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办案,认真调查事实,收集证据。水政执法人员处理水事案件时都能基本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到目前为止未出现执法程序过错或错案。
3.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和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做法有:执法人员对案卷先自查,然后互查,讨论各案卷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恰当等,并由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把关。从自查情况看,案件办理质量逐年提高,水事案件也逐年减少。各类涉水案件基本做到行政处罚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正确、处罚种类适当,严格履行了告知的义务,开具法律文书送达和执行基本合法到位,案卷制作整理比较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水利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利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
(二)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对违反水法及水法规的水事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总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水的新局面。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