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 年,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营造法治政府氛围
一是全面学习,精准领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重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网络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认真履职,全面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工程保护等水利重点工作,分析研究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问题导向,法治优先。我局对所有的水事违法案件均按照违法必立、违法必处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实施水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每个案件均正确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立案依据,处罚结果依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准绳进行精准处罚,所有案件处理结果均由案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水利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涉水事项电子证照为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无“奇葩证明”,无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依法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收费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征收水资源费,截至目前征收378.87万元。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二是加强水利系统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利建设专题宣传,引导和督促各建设单位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推动各类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共计10余次。我局始终坚持市场准入平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对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
(三)突出水利行业特点,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我局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等工作。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报审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现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办事流程、工作动态、规划计划、年度预算等政务信息;二是明确行政诉讼渠道,加强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水平
一是根据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决策通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我局按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相关工作动态。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水利信息、部门文件、政策法规等。对工作事项进行及时更新,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机关和局下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意见,参与处理涉及水利行业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等事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性、合法性。四是明确重大决策要经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草案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做出决策。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五)行政执法权责统一、强化水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三管齐下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督查指导执法工作落实,提升行政执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优化改进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全过程中,我局优化改进以往执法方式,加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无论是在违法现场,还是在调查过程中都结合违法事实,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同时衣着整洁,佩戴执法证,文明用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办案中做到秉公执法,注重以案说法,让违法当事人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白他所做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促使其今后不再违反。全年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共计288车次、1098人次,共计水事违法案件查处15件:普通程序案件10件(河道类案件6件、水资源类案件1件、安全生产类案件2件、工程质量类案件1件);简易程序5件(安全生产案件5件),共计罚没款22.6万元,截至目前已结案10件,正在办理5件。全年协助业务科室征收及追缴各类水利行政规费共计141.381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虽然有法律顾问共同开展工作,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老龄化且后备力量不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难以全面展开,在大型活动中力量明显薄弱,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二)工作创新有待加强
工作过程中按部就班,创新思维不够,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仍需不断探索。
三、2024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三是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继续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