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66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涉水重点企业及相关单位:
鉴于本轮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我县各中小河流均已出现最高水位并转为退水过程,根据《彭水县自治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彭水水利发﹝2023﹞3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彭水自治县水利局于8月28日16时解除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涉水企业继续履行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做好本轮强降雨善后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水毁工程修复治理,在保证水利工程安全条件下继续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持续做好水情、雨情、工情、灾险情等信息的后续报送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