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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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6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涉水重点企业及相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825日白天到27日白天,我县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雨量大雨到暴雨;过程累计雨量6090毫米,局地12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60毫米;强降雨时段在26日白天到夜间。降雨时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极易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

据县水利局初步分析,预计82508时至2720时,我县太原镇、三义乡、连湖镇、普子镇、棣棠乡发生山洪灾害风险高,其余乡镇(街道)发生山洪灾害风险较高。郁江流域及支流涨水风险高。

根据《彭水自治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彭水水利发〔202335号)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自82417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入攻坚状态。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做好危险区域内人员转移。切实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内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加强对水库、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强化值班值守,前置队伍力量,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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