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涉水重点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彭水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结合当前旱情,经会商研判,彭水县水利局于2月22日18时解除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虽全县应急响应已终止,但部分各乡镇街道旱情仍未彻底解除,请各乡镇(街道)、涉水企业坚持每日旱情动态监测会商和蓄水保供研判,准确掌握缺水区域、缺水人员及生产需水情况,充分用好抗旱救灾资金,加快抗旱应急项目建设,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