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2021年下半年行政处罚/强制实施结果情况表
序号 |
处罚/强制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处罚/强制事由 |
处罚/强制依据 |
处罚/强制内容 |
作出处罚/强制的机关名称 |
处罚/强制日期 |
1 |
彭水人社监罚〔2021〕6号 |
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
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彭水人社监令〔2021〕25号)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处0.5万元罚款 |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