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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标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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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2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0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对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的有关批示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就业工作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促进稳就业保就业、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行动内容

  (一)大规模开展求职招聘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统一行动,联合招聘,加大服务力度和招聘频次,激发稳就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打造更优、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就业服务,有序开展日常招聘和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

  (二)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类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集中推荐优质就业岗位。通过“国聘行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重点帮扶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见习岗位,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或创业见习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

  (三)积极助力农民工稳定就业。依托鲁渝协作、对口支援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等劳务协作服务,帮助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产品和项目,向劳动者提供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就业培训和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富有地方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类劳务品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化力量的专业化、灵活性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四)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优化就业创业培训项目、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招聘用工、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服务创业有效带动促进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产业园区,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创业创新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邀请投融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考察对接,为创业创新项目成果的转化孵化,提供广阔平台。

  (五)着力保障重点领域用工。组织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援企稳岗活动。聚焦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组团式”“一条龙”“点对点”用工保障服务,按规定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全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三进”活动,搭建人力资源市场“买方”“卖方”展示、交流、合作平台,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发展面向相近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和产品。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较为困难的行业企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活动,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等服务,帮助落实各项惠企利民扶持政策。

  (六)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创新运用数字技术,搭建区域间、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对行业相近、岗位相似的企业提供劳动力余缺调剂等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维护好劳动者就业权益和职业安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应就业多样化需求的灵活就业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区县可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零工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运营,组织劳务对接洽谈、政策法律咨询、生活服务等活动。

  (七)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广泛宣传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政策知晓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开展促就业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选树诚信服务机构等政策措施。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的机构,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等,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国家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带头减免房租、物业等收费,做到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困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强帮扶,及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

  (八)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聚焦国家、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通过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多种方式,形成常态化就业帮扶合作机制。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为劳务品牌建设添力,促进乡村人才振兴。重点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促进区县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助力乡村振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内动力,形成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

  (九)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把为促就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作为重大任务,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服务行动,精心打造和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协同的统一活动平台。国家级产业园要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开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开展综合性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积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组织园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开展促就业综合服务活动,精准对接供需,提供优质服务。

  (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渠道,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反映就业形势和行业态势。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有代表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抽样调查、形势研判等方式,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鼓励具有全国或区域服务网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自有求职招聘信息和数据库,开展市场供需、人员薪酬等分析预测,为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发挥市场促就业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作风,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为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结合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相关行动,增强稳就业促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加强分工合作,坚持同向发力。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区县,要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在推动行业稳就业促就业中的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行动,形成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细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并予以奖励激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