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拟推荐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双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自治县税务局为“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润溪乡人民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何芳为“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个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重庆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县人力社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78495260(县人力社保局)
023-8156189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子邮件:654194695@qq.com(县人力社保局)
739380@qq.com(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力社保局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街2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百安小区E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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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