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20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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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工作。

4、指导就业培训机构建设工作。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

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8、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核定编制人数35人,现在编人数25人,其中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42.11万元,支出总计1542.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24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4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24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11万元,占99.4%;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1.24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其中:基本支出587.32万元,占38.1%;项目支出954.79万元,占61.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2.1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81.24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24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93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将市上拨入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10万纳入了我局核算以及年中财政安排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99.65万元、就业服务网络费50万元、信产招工经费90万、大学生档案管理费50万元、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补助1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24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核算直接拨入了财政专户。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93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将市上拨入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10万纳入了我局核算以及年中财政安排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99.65万元、就业服务网络费50万元、信产招工经费90万、大学生档案管理费50万元、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补助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1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15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财政追加了大学生档案管理费50万元和信产招工经费9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2.4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739.79万元,占4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79万元,增长739.8%,主要原因是市上拨入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10万元纳入我局核算和年中财政局追加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99.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7.7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9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职晋级、薪资福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3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49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万元,下降4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产业招工、脱贫攻坚和市上因公出差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5万元,减少15.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下乡次数相对减少。

 公务接待费2.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东聊城市到我县对接劳务协作以及接受市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61.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山东多次到我县开展劳务对接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39人,其中:国(境)外公务接待未发生支出;国内外事接待未发生支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未发生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 5.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工作会务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市民培训费在农民工管理费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944.79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按照市、县工作安排部署,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结合一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帮扶各类人员实现就业。二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创建扶贫车间、东西部劳务协作等措施,帮扶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落实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和多形式就业。四是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征收力度,提高参保率和征缴率, 加强失业保险监测、用工监测,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工作。五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作用,积极做好市信产企业用工保障。六是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2021年区县协同发展安排就业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冯冠霖18325234565

主管部门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彭水县红雅职业培训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0.14万元

总量

30.14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0.14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30.14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目的。全年完成技能培训300人,其中永川区和潼南区各150人,需使用对口援助资金30.14万元。

切实提高了培训学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技能培训3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其中永川区166人,潼南区156人,使用对口援助资金30.14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300

322

107%


时效指标

九月底

九月初

100%


成本指标

1000元/人≤

936元/人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以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目的

提高了培训学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100%


学员满意率

≥90%

95%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联系电话:023-7884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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