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
(2)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2万元,支出总计13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13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87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基数变化等原因,部分人员经费未使用完,年底由财政收回。
(2)卫生健康支出4.97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基数变化等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标未使用完,年底由财政收回。
(3)住房保障支出9.36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基数变化等原因,住房公积金指标未使用完,年底由财政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4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保及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73.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出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及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未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油费、通行费及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下乡镇或出差工作餐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73.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8.2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支出,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食堂支出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度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度在本级核算,故本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赵野 023-784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