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28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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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管理社会保险事务、构建社会保险体系为宗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指导乡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具体职责任务是:

1. 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2. 负责拟订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和动态监测。

3. 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关系转移接续、查询、咨询等;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负责失业保险公共业务办理。

4. 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就医事务服务,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协议执行情况的评价审查;工伤保险医疗目录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工作。

5. 负责按规定审核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和各类社保补贴的发放;开展并指导乡镇(街道)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6. 负责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宣传和发放、金融功能推广应用。

7. 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基金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度支付计划和异地社会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

8. 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核控和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稽核;负责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稽核。

9.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

10. 参与破产、兼并、关闭、解散的参保单位欠缴养老、工伤保险费清算工作。

11. 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回复。

12. 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和应急、安全、保密、稳定工作。

13.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简称县社保事务中心,为县人力社保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公共信息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基金财务科、稽核信访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2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5.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762.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62.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22.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6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762.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1.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21.4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5.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94万元,比2024年增加76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53万元,比2024年增加14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增加8名,主要用于保障社保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2.41万元,比2024年增加621.4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同比增加58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困难“双解”人员和困难下岗分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收入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万元,和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和服务工作。

社保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4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4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和2024年相同,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4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41.0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增加8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8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瑶;联系方式:023-7884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