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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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人力社保局以《条例》为遵循,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910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贴人社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举措,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功能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抓落实。局主要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指出努力方向,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二是纳入年度计划。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召开的全县人社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人社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四是加强检查督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属属事业单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使全县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完善制度举措,聚焦政策落实。我局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我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达98条,涉及机构设置、财政经费、事业单位招聘、人社信息、就业社保信息发布等民生热点内容。同时,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策宣传时效性、广泛性,做到第一时间转发政策文件。在彭水电视台、彭水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11篇。

(三)紧贴人社职责,突出公开重点。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我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及时公开社保降费和稳岗补贴相关政策,通过降费、补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激发企业活力。二是抓好人社系统业务工作相关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彭水日报、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报纸等渠道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措施、效果,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扶持对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岗位供求信息等就业创业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考试等人事人才建设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8

0

178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1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部分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三是因资金与人员有限,进行信息公开的专业力量有待加强。

(二)下步改进情况。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三是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