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行政处罚/强制办理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单位(个人) |
行政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彭水经信(液化气)罚(简)字〔2022〕第1号 |
冯意东 |
经现场检查,该门市内存在裸露的照明线路,存在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复查时隐患未整改到位。 |
《重庆市液化气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1.隐患限期于2022年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2.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22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