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事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服务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承担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指导推动全县信息化应用服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发展的规章、方针政策,及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承担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推动全县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推动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指导推动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指导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和向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动全县信息化应用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发展。
6.负责全县数据中心规划编制及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动全县政务信息系统“上云”、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开展区域化合作,并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大数据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原县节约能源监察中心8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9.44万元,支出总计179.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79.4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收入和支出金额一样,单位资金使用余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4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8万元,减少5.77%。主要原因是当年调出2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收入和支出金额一样,单位资金使用余额。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27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8.21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2.38%。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9.14万元,占71.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万元,减少4.63%,主要原因是当年调出2人。
(5)住房保障支出7.81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1万元,减少36.61%,主要原因是当年调出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32万元,增加1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各种费用。公用经费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费29.1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并且在本年度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相应燃油费等开支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的情况。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的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新购置公务车的情况。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新购置公务车的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停车洗车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外出出差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无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为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上年无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91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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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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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财政归口处室: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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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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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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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