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工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提出本县新型工业化、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等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和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3.负责提出工业、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审批和核准备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科技领域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和监督管理;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5.负责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落实;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职责;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盐行业管理。
6.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组织实施国家、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及地方性政策,依托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负责电力、天然气的行政管理;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的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
10.指导协调和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县域特色工业发展。
11.负责本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建材、矿产品加工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执行行业技术规范。
12.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3.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14.承担工业、大数据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5.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6.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负责中小微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和减轻负担工作。
18.牵头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9.统筹推进县域科技体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创新体系及能力建设;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内外专家、团队等科技智力引进工作
20.牵头做好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和区域内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对区域内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核电等军工主导民品实施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21.负责编制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经营管理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22.加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经济信息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牌子
县经济信息委下设8个内设机构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综合执法大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节约能源服务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产力促进中心3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8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4.79万元,主要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经费拨款增加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83.7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0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25.34万元,住房保障7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4.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4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3.7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5万元,比2020年减少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98.25万元,比2020年增加7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经费拨款等,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的R&D、县校合作专项经费、众创空间建设经费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对企业奖励和补助及扶贫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经济信息委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正常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27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名职工。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98.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庹垒强,电话:023-7844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