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渝文备〔2018〕746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17〕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彭水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彭水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促进全县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尽快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力,食品药品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目标。
监管体制更加健全。整合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职能,组建了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按照“四明确、四保障、四公开、四统一”要求,39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室),落实监管执法人员167人、村社协管员296人,全面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构建了“六级网格化”监管模式。
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构建起了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协查协办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计生、工商、畜牧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整合资源,实现各部门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行刑衔接,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惩治力度。
风险管控更加有力。加强抽检监测,开展地产食品全覆盖抽检,实施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检测,综合研判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加大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提高日常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加强风险交流,主动公布抽检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行业秩序更加规范。针对风险较高或者行业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由64%提升至96%,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持证率达100%,抽样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查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423件,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刑事拘留7人,起诉6人,营造了食品药品行业公平竞争新环境。
共治格局更加完善。举办“12315”消费维权、“12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协管员、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电子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专题培训,逐步构建起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风险监管、社会各界群防共治的食药安全共治格局。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机遇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强化源头治理、风险管控,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县食品药品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依然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源头污染压力加大。一些区域土壤、水体等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农业投入品使用过多,农兽药残留问题突出;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加之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产业链条更加复杂,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不足,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围绕健康中国建设任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加大“三品一械”监管力度,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以监管工作的实际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坚持创新引领。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动力,进一步改革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政策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逐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深层次问题。
——坚持依法监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依法监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的良好局面。
——坚持社会共治。进一步落实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面巩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作用,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以行政监管为基础、检验检测为支撑、信息化技术为平台、风险管控为手段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深入开展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店)创建,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底线。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深化监管改革
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县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确保“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切实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综合监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通报、新闻发布、应急处置等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乡镇(街道)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实现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完善“六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巩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逐步推行基层监管人员专职化,加强基层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探索建立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队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到2020年,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3个,全县39个乡镇(街道)均能独立开展日常例行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专栏1 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食品药品监管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及执法装备项目。启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建设,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包含食品快检站、药品检验室、冷库、视频监控中心、培训会议室等设施设备。为39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配齐办公业务用房,改善和提升办公条件,重点建设汉葭、绍庆、靛水三个街道食药监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建设,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
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项目。以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大小、常住人口多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等因素分批次(第一批25人)建立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队伍,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力量。
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监管队伍。人才队伍培养、使用、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配套更趋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健全。到2020年,大幅优化监管队伍学历结构、专业结构,逐步建立起以本科以上学历,食品、药品、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为主要人员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实现全覆盖。
专栏2 队伍素质提升项目
食品安全人员能力提升项目。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专业人员进行系统能力培训。
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负责人培训项目。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业务培训,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在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业务骨干。
第二节 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完善风险管控行政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综合研判。建立风险问题报告、反馈、处置程序,有的放矢开展处置和防范,形成严密高效的风险管控行政管理路线图。
提升风险监测水平。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分析、统一结果利用”要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全县食用农产品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形成覆盖食品、药械各环节的风险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抽验频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十三五”期间,每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500份/百万人,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各乡镇(街道)报告比例达9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200份/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乡镇(街道)报告比例达8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50份/百万人。充分利用食品快检体系,快速有效筛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依托食品药品抽验、快速检测、“12331”举报投诉等系统,及时收集、分析食品药品风险信息。
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借鉴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先进经验,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探索建立安全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实施全面客观的量化评价。组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适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再评价及风险评估。建立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畜牧等多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合会商机制,研判风险形势,分析风险隐患,制订应对措施,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加大风险交流预警力度。组建县、乡镇(街道)两级风险交流联络员队伍,逐步形成从上到下的风险交流工作网络。建立食安委成员单位风险交流制度,定期互相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相关信息。强化与行业协会的交流,督促行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消费提示,加强对不合格产品、违法企业的社会惩戒,多渠道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专栏3 风险管理提升项目
食品药品应急装备完善项目。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配备,开展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体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第三节 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食品产业发展需要,帮扶指导企业制定特色食品企业标准。制定或修订各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行为规范。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行政许可,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严格执行药品GSP认证管理。进一步厘清行政许可审批事权划分,完善行政许可分级责任制。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之间协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处罚与行政拘留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跨区域执法协作同步办案新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案件定性、证据标准、鉴定条件、案件管辖等执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除行业“潜规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企业(人员)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提升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效能。
第四节 加强食品全程监管
强化食品源头控制。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认证服务体系,扶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平均新认证“三品一标”10个。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种植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等生产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详查工作,科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到2020年,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7%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全县种植企业纳入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时录入,到2020年全面覆盖全县农资市场、种植企业。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许可准入,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分类分级管理责任,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日常巡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体系。加大对“两超一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治理力度,强化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健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度。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监管,到2017年,全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养老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达到100%,其他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全面推进“两小”备案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隐患。“十三五”期间,保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
专栏4 餐饮“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到2017年,全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养老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达100%,其他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抽检频次,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根据风险监测结果、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线索等,确定监督抽检重点,加大对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原粮、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减少重复抽检,提高抽检针对性和效率。
第五节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严格准入管理。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准入管理,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严格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管理,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的准入和管理。
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管理。完善药品经营许可认证制度及重点监管、约谈告诫机制,加大对互联网药品服务、药品广告监管力度。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加强对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严守疫苗质量安全“红线”,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全面落实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到2020年,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要求,强化高风险产品和在用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再评价、召回等各环节监管。到2020年,医疗器械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强化化妆品监管。完善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强化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实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监督抽验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建立可追溯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保障供应链安全。到2020年,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强化进口药械、化妆品监管。加大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节 强化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制定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级标准,初步构建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到2020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基础信息、信用信息档案全面建立。建立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形成市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的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或限制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和市场退出措施。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行业管理规定,在行业内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自律。依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高效处置机制,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监督网络。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电视、报刊、网络专栏,定期举办“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专项整治等专题宣传活动。构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舆情汇总与分析、信息安全管理、负面舆情处理等舆论引导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不实报道和散布虚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行为。
加强示范创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让创建活动成为破解监管难题的“试验田”、提高监管水平的“推进器”、保障食品安全的“排头兵”。到2018年,我县全面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
专栏5宣传引导舆论营造项目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围绕“3·15”、“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重要节日节庆等时间节点,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音视频、宣传读物等,利用各类媒介开展户外科普宣传。
第七节 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助推食品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把强化监督管理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推行新标准、新技术,推动食品产业加快转型和全面升级。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化发展。实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升级改造工程,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食品品牌建设,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等的综合治理,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进入集中、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逐步实现规范化生产经营。
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和药品安全新需求,以供给侧改革引领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责任
树立统筹协调、科学推进、改革创新的观念,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强化各责任部门之间的联动,保证规划任务高效有序实施。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规划衔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整体合力。
第二节 加大政府投入,强化经费装备保障
建立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依法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财权划分,合理确定在食品药品监管经费上的保障责任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第三节 建立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督导,对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分年度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评估结果。建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机制,按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必要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