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机关行政编制9人,在职8人。参公编制1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信访科)、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科室。
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军休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编制人数7人现有在编人员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487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9.47万元,主要是因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退役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调高增加719.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487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71.1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8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77万元,住房保障21.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9.47万元,主要是因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退役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调高增加719.4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71.12万元,比2022年增加71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9万元,比2022年增加9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4575.83万元,比2022年增加 619.93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退役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调高。
彭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4万元,比2022年减少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40万元,比2022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9.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75.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泽文 联系方式: 8156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