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档案移交、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7.7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3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7.7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3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万元,比2023年增加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比2023年钱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75万元,比上年增加55.8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东林
联系方式:电话:023-8156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