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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日期:2024-12-23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环城路140号

联系电话:023-78493541

单位职责:承担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研究渝东南片区石漠化形成原因,探索石漠化治理模式和方法,推广石漠化治理等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和林业科研成果。指导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木种苗质量验收、检验。承担营造林技术、质量检查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调查、规划设计及验收等工作。

1. 研究渝东南片区石漠化形成原因,起草渝东南片区石漠化治理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渝东南片区石漠化治理的科技攻关、技术培训、科技项目指导,解决治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2. 承担国家、市、区(县)三级石漠化科技项目的研究试验工作,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石漠化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渝东南及周边地区石漠化治理的模式研究及推广应用。

3.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渝东南石漠化治理技术的引进、协作、招投标等工作。

4. 为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石漠化区域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宣传、咨询等工作。

5. 起草全县林木种子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采种基地和苗圃基地建设。

6. 负责组织指导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子储备,林木良种指导选育、引种试验、推广、培育、组织、调剂全县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绿化用苗。

7. 负责指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参与规范种苗市场秩序,引导种苗产业健康发展。

8. 承担对县内工程造林用苗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12. 承担从事林木良种推广工作人员的技术认定工作。

13. 承担全县各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人工造林、人工造林成林、天然更新成林、征占林地、森林资源消耗、森林资源变化的技术检查验收工作,参与拟订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承担编制林业其他专项调查规划设计和林业生产、科研、管理等服务的专用参数表。

14.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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