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抓实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新机制、新要求,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林区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细化森林火灾预防网格单元,经与县安委办协商同意,现提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制度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力确保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要将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制度作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内容,利用村组喇叭、流动宣传车、村务公开栏等媒介,采取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一对一入户宣传等形式,使村民知晓、支持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坚决杜绝真空死角,严防责任不清、职责不明问题出现。
二、及时全面公示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十户联防”工作要求,合理划定联防组,并在征求联防组各户意见基础上,选择责任意识强、工作积极的个人担任联防组组长(若联防组内有护林员的,优先选择护林员担任组长),并确定村(社)干部作为监督员。联防体全部划分完毕后,要在及时在村级公务栏上公示各联防组信息台账(附件1),并在联防组农户张贴“十户联防”明白卡(附件2),明确组长、组员信息以及联系电话、有关职责等。
此项工作是市、县提出的森林火灾预防新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做好安排部署,全力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三级预报员制度,每日收集村(社)联防联控运行情况。在橙色、红色森林火险期内,各“十户联防”组长每日下午18:00及时向监督员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并由村(社)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值班室,无火也要报平安。
三、落实激励政策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社)将森林防火“十户联防”
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并实行积分制考核,对工作开展有序、全年无火情发生的联防组,在乡镇(街道)、村(社)范围通报表彰或发放实物进行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在8月25日前,完成台账公示、明白卡张贴和村规民约完善等工作,县安委办、县林业局将“十户联防”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日常监督检查、赛马比拼和季度、年度考核范围,严格考核评比。县政府将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造成火情、火灾发生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台账
2.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明白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