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理指南 | |
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名称 | 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简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补贴依据文件及文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 |
补偿范围 | 依据国、市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的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的天然商品乔木林(灌木林、疏林地、竹林地暂不补偿) |
补贴标准 | 每亩补助16元/年 。 |
申请兑现的程序 | 1. 县林业局印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相关正式文件; 2. 各乡镇、街道召开“村干部”会议,及时、准确下达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3. 各村、社对林主的银行卡账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收集,上报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并在村、社公务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 2022年起,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上报结果,录入“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街镇审核人员审核后,分别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林业局将补贴数据发送给代发银行,代发银行直接发放至林农银行卡。 |
联系方式 | 彭水自治县林业局: 电话 023-78442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