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和协调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林业发展。
(二)单位构成
彭水县国有林场单位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综合科、资源管护科、生产技术科、红椿坨管护站、大同管护站、双龙管护站、太原管护站、马楠管护站、诸佛管护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51.27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经费拨款减少51.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17万元,农林水支出659.7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51.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1.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56万元,比2023年减少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56万元,比2023年减少5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拨款减少5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彭水县国有林场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本单位本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
3、本单位本年度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侯金霞,电话:023-7849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