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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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2021林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县依法治县法治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林业工作,2021年我县林业法治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全县林业法治工作成效

1.切实加强林业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为有效推进林业法工作建设,林业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单位法治工作能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组织领导。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精神,落实市县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会议精神,做到开会学习传达贯彻到每一位林业工作者,各科室按照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做好工作,全年林业系统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把依法治林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一是将林业的法治工作与林业发展工作相结合,与考核同步推进,将林业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按照县委2021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完成规定任务;二是建立本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经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并本局内设法制科室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同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乡镇和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同时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具体审核的行政程序,2021年度全县林业系统无重大决策违法和失误,无负面影响群体事件,无行政不作为事件发生。

3.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县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县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县林业的执法和委托执法进一步规范;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2021年度全县林业执法工作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7件,处罚金额227万元,无投诉案件无林业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因行政执法引起集访等群体事件发生。三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对全县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县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形式,对全县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无林业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被通报或曝光事件发生,全年无林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4.认真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行政许可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集体学法制度,法制理论考试领导干部参考及合格率达100%;在法制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向全县林农群众广泛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形成全县干部群众重视林业、重视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林业法治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林业法治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及县委法制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提高全县林业法治工作能力。

2.强化组织建设,为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提供保障。认真履行依法治林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继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的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对林业法规,规范性的文件、重要规则、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推行规定,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4.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长江保护法》、编制乌江流域彭水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的规划建设。

5.健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围绕《(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全县林业法治建设,统筹规划,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林业部门实际探索创新,优化,规范全县林业法制工作的长效机制。

6.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支队队伍的建设,多学习多参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建立案件平台,有林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打击毁林和乱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国土绿化提升造林苗木检疫等专项行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行刑衔接机制。

7.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依法执行惠林政策、林业投资预算、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项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科室负责人接洽制度,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群众林业方面的诉求;规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涉林的行政复议案件,参加涉林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8.强化林业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通知》,将《森林法》、《生物安全法》作为法治宣传的教育重点,抓好林业法治领域和管理对象的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林业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问题线索方面的信息共享及工作联动机制。

(二)建议

建议加快各区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办案资金的投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