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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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贴林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和法治监督,完善林业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林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是狠抓理论学习。采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促学等方式,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工作,筑牢理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全年召开党组会13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集中学习12次,传递先进力量。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公文制度及督查督办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深化思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对重点工程监督力度,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谈,确保抓好、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通过集体约谈、个别约谈、专项约谈和签责任书等形式,不断强化责任,有效抵制“四风”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组织填写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4份,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2次,不断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保持慎权、慎欲、慎独、慎微的政治本色。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以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头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年度计划,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三是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开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动依法履行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林草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长效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

(三)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加强了林地资源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集体讨论研究,成立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案情复杂、违法情节严重或者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面影响大等的重大复杂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三是通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为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健全法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调整和完善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五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定期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重点对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与深化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适应、与新制定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等方面的规定和内容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六是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我局共开展专项行动6次,共计出动执法车次135次,出动执法人员424人次,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累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大会,通过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及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执法工作的难题2024年,我局共有3名新进职工通过在线学习取得了执法证。八是强化部门协作。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提请作出的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工作,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积极予以协助。在查处中发生的生态破坏事件,及时向县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衔接,并在县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的监督协助下对涉案当事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做到“应赔尽赔”。创新工作方式,靠前服务,主动与相关县级部门衔接,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选址论证,有效避让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区域,既确保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能够落实落地,又避免森林资源“四乱”违法行为发生。十是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制定执法事项目录,动态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赋权乡镇执法事项共4项。运用“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10%以上。积极推广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二是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行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尚未形成执法联动、衔接顺畅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全面提升。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思想学习,切实落实好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全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完善法治队伍建设。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建设法治机构,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推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实行“县属乡用共管”,推动林业资源保护上新台阶。

)规范提升工作质量。以建立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积极协调统筹,统领推进全县林业工作责任落实落地,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同时在完善林长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察长”机制,协调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挥公检法机关法律监督执法作用,共同推进涉林保护工作。

)狠抓审批监管规范秩序。坚持项目建设林地审批前置条件,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强化林地资源审批监管,防止发生违法占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