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春淡”蔬菜保供工作增种速生蔬菜补贴项目
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委属各科站负责实施产业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彭水农发〔2023〕218号)文件要求和彭水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淡”蔬菜保供工作增种速生蔬菜的通知》(彭水农技发〔202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3-5月“春淡”蔬菜产业发展实际,相关乡镇组织业主有序开展“春淡”速生蔬菜生产活动。经各乡镇实地现场核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抽查核验,完成“春淡”市场供应增种速生蔬菜建设。现就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78865000;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件:2024年“春淡”蔬菜保供工作增种速生蔬菜补贴项目核查情况公示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