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75106E/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标题
  • 关于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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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

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稳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扎实做好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6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号)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关于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4109号)文件,发往各乡镇(街道)并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经业主自主申报、县级统筹,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于202495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确定:共计3个项目,总投资146万元,财政资金90万元,符合条件,通过评审。一是由重庆如泰裕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保家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80.5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二是由重庆市彭水县龙射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龙射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30.42万元,财政补助15万元;三是由彭水县润溪乡干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润溪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35万元,财政全额投资。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环保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件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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