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
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稳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扎实做好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6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72号)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关于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4〕109号)文件,发往各乡镇(街道)并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经业主自主申报、县级统筹,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于2024年9月5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确定:共计3个项目,总投资146万元,财政资金90万元,符合条件,通过评审。一是由重庆如泰裕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保家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80.5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二是由重庆市彭水县龙射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龙射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30.42万元,财政补助15万元;三是由彭水县润溪乡干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实施的2024年彭水自治县润溪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通过评审,总投资35万元,财政全额投资。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环保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件:2024年彭水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项目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