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我委及时印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按《关于开展2024—2025年农业产业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3〕76号)文件精神,经业主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统筹,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规资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及时召开了2024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专题评审会议,县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的原则,根据县域产业布局和有关管理办法精神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确定:由大同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大同镇中药材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太原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4年彭水县太原镇综合种植项目”、三义乡人民政府实施的“三义乡龙阳村化果坪至观音岩产业路建设项目”等共计8个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评审,项目总投资1740.5万元,涉及财政资金1740.5万元。 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表:2024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