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19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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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检测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1. 负责畜牧业(牧草业)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畜牧业技术培训。2. 负责畜禽良种繁育和种畜禽技术服务。3. 指导养殖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4. 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和预防。5. 负责开展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检测工作。6. 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施全县动物预防、免疫抗体检测工作。7. 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实验室检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官方兽医工作。8. 负责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促进畜牧业发展转型升级。9. 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工作。10.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为县农委下属单位,设立5个职能科室,包括综合科、财务科、畜牧技术科、疫病监测科、兽医技术科。综合科,负责中心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机关公文、印鉴、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公共节能、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应急值守、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承担目标管理和考核;承担党建群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财务科,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决算;负责财政资金的衔接协调和资金安全管理;负责机关资产管理与监督;统筹物资采购申报、供应等工作。畜牧技术科,承担畜牧业(牧草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指导奶业生产质量;承担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引导养殖户进入市场;承担畜禽蜂良种、良法的推广、发展与保护工作;承担畜牧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普及;承担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畜牧科研、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畜牧业品牌建设和项目建设;承担畜牧科技成果的申报等工作。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承担资源化项目的实施;推广废弃物利用的新技术、新模式。疫病监测科,负责动物疫病采样、监测、检测、诊断、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的检验检测并配合进行溯源调查;负责动物免疫、监测等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配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实施。兽医技术科,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管理办法提供技术支撑;拟订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技术预案,指导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协助动物疫情管理,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监测、诊断、分析、评估并参与发布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官方兽医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行为规范、医德建设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无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390.21万元,支出总计2,39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1.2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5147.75万元。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39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1.2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514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2.56万元,占94.7%;其他收入127.65万元,占5.3%。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9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1.2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51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9万元,占40.1%;项目支出1,432.32万元,占59.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2.5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08.89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总计各减少5147.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8.89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5147.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95万元,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万元,追加农林水支出1401.6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8.89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5147.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95万元,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万元,追加农林水支出1401.6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63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1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调标等。

(2)卫生健康支出34.2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出调调入基本一致。

(3)农林水支出2,048.51万元,占9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64万元,增长216.67%,主要原因是①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中人员工资调标及目标考核调标、事业人员特殊津贴增加等。②追加的污染防治、动物防疫、生产发展和其他农业资金的项目款项。

(4)住房保障支出54.15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28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目标考核奖等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19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9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8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畜牧产业发展、疫病控制、春秋防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控、资源化利用、非洲猪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25.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4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参照公务用车规定。

公务接待费5.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及招商引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5万元,下降5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5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减少对乡镇人员资源化利用会议培训。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职工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已久,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用于职工下乡疫情防控、项目验收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中心对中心整体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432.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生猪白鹅畜牧产业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生猪白鹅畜牧产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一是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养殖户怕开展粪污治理导致疫病传入;二是彭水地处高山,冬季道路结冰湿滑,材料运输不便,制约工期;三是养殖户自身投入不足,积极性不够,需要时间做工作;下一步积极推动项目户完成项目建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中心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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