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相关考核工作。研究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社区)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承担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机构设置
县乡村振兴局是1个独立编制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下属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
人员情况、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3年年初23人,退休1人,调入3人, 现有25人。挂职2人,抽调7人,公益岗2人,劳务派遣6人,实习人员1人,共计4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364.00万元,支出总计5364.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36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4.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36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5.28万元,占6.06%;项目支出5038.73万元,占93.9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6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1.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92万元,增长44.6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3.86万元,增长615.4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92万元,增长44.6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3.86万元,增长615.4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6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疗养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68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199.97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4882.13万元,占9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3.70万元,增长664.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9.60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80万元,下降45.09%,主要原因是信息化扶贫中心2023年单独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工作绩效奖目标考核奖、未休年休假。公用经费6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30万元,下降56.79%,主要原因是信息化扶贫中心2023年单独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94万元,下降47.88%,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基金减少。本年支出19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94万元,下降47.88%,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基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4万元,下降71.71%,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减少,二是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2023年独立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督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保持不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万元,下降48.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2023年纳入独立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58.00批次40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266.67%,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4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76万元,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培训项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30万元,下降56.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四是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2023年纳入独立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主要是单位车辆在2023年作了报废处置。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项目13个、资金4,840.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良好,满意度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
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
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4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