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将原县农业委员会所属的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站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委,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五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六是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七是拟定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九是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十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十一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十二是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三是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四是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五是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六是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七是承办农业农村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十八是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共6个预算单位,包括农委机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产品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乡村振兴促进服务中心。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个二级单位在2023年独立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9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97.28万元,主要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个二级单位在2023年独立预算,导致收入减少197.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95.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14万元,农林水支出219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97.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77.5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80.3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5.22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 1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41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67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个二级单位在2023年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109.81万元,比2022年增加480.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比2022年减少2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比2022年减少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个二级单位在2023年独立预算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减少 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用车经费在2023年独立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17.62万元,比上年减少151.98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个二级单位在2023年独立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9.8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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