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11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发布日期
  • 2023-03-08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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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负责土壤肥料和农田用水监测;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地力建设、肥料质量与残留监测、产品鉴定等,具体工作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2.负责全县粮油作物、经济作物、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土壤肥料和农田用水监测;参与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地力建设;负责组织科学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的相关工作,种子补贴与救灾备荒种子组织调剂,受理和组织农作物种子纠纷的田间鉴定的相关工作;具体实施种粮补贴惠农政策。

5.负责全县粮食、油料、经济作物等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开展农业病虫草鼠害监测和防治,植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药械示范推广等工作。

6.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应用管理与服务,宣传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法律法规,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售后服务工作,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中的农机化开发项目。

7.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农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8.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渔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水产品、渔用饲料、渔用药物质量监督和检验测试。

9.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服务采集、整理;负责农业信息系统建设。

10.承担县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粮油蔬菜科、特经水产科、种子植保科、土壤肥料科、农业机械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70.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费用经费拨款增加73.37万元,项目费用拨款增加4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55.2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11万元,农林水支出977.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70.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3.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9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23万元,比2022年增加57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73.3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7万元,比2022年增加497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产业项目增多,因2023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独立核算项目业主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变更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2年减少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68万元,比上年增加80.68万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财务独立核算,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湲  联系方式电话:023-788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