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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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工作领导

    我委调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和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法规科,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推进依法决策

    严格依法决策,我委聘请了重庆欣渝律师事务所的袁伟律师为我委的法律顾问,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基层、广大民众、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意见,形成初步意见后进一步请专家论证,然后由法规科会同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交由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由法规科会同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初审,再报县法制办审查,报县人大审查备案,审查备案后实施。若文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组建执法队伍

    20191231日,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彭水委编发〔201995号)已明确,明确其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原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已整合在执法支队中,统一办公。同时我委积极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完善执法体制

    按照规范和减少行政执法种类、理清权责范围、合理配置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执法效果的总体思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采用媒体宣传、通告公示、执法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我委现有23名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暂无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我委的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年初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同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向了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禁渔期查处的“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涉、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截至目前,我委未有内部人员干涉案件的情况,未有错案发生。

(五)推行执法公示

    一是我委严格执行办案2名执法人员以上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告知当事人执法是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办案。二是我委按时于每年131日前将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三是我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信用重庆(彭水)”平台上公布执法机关、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时,在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重庆(彭水)”平台上公开。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并动态调整。五是有效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六)优化执法程序

    我委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行执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我委现已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11台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场所积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由专人管理存档,同时市执法总队开发了“慧执法”软件,也能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委按照市农业农村委要求,使用全市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七)完善法制审核

    我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我委负责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法规科,人员数为2名;行政执法人员23名,审核人员占比为8.6%到目前为止,我委暂无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八)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执法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充实执法装备,广泛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高的农业执法队伍。提升了执法形象。由法规科牵头,组织各执法机构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执法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市农业农村委、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了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建立一支合格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开展普法宣传

    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委充分结合法制宣传、安全宣传、农资打假宣传等活动要求,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报刊、专栏、标语、赶场咨询、传单、培训会等宣传手段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坚持以案释法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以案释法案例材料。2020年共开展宣传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一步普及了农业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法规和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接受日常监督

    我委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行业领域宽泛,专业性较强,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35名,现在编人员26名,其中4名执法人员已下乡做脱贫攻坚工作,县道安办抽调1人,在编在岗人员仅20人,全队仅有1辆执法车辆,无法满足执法日常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举措,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利用重点节日广泛开展行业普法,各科室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入村、入场、入户开展农业农村法律宣传。二是持续利用执法过程普法,执法过程中运用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三是利用化解涉农纠纷普法,在复议应诉过程中,抓住案件审理主要环节,积极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四是强化信息报送,认真总结农业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做法,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职能职责大转变,执法人员出现大调整,加之涉及工作面广,时有业务知识补充不及时现象。一是要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要积极参加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三)遵守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逐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执法违法、执法扰民、执法寻租等行为,惩治执法腐败。自觉接受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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