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财农〔2022〕1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县教委、福冠集团:
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下达的项目计划及市财政《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9号)要求,现将2022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预算1300万元及资金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电话78448505,县财政局农业科78449580,政务便民电话12345。
附件:彭水县2022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预算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4月8日
抄送:局国库科、预算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室 2022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