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张长文,身份证号:5135**********8059。
下列不动产权利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我单位初步审核,拟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本次登记的,我单位将办理转移登记。
不动产坐落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取得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
龙射镇钟山村*组 房地证2011字第10****号 |
张清福 |
法定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78849809
公示单位: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