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绍庆街道两江桥行政服务中心2楼或国土资源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3-78842223 023-7889351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划拨 |
重庆市彭水县太守路75号 |
500243001017GB012436 |
宗地面积:143.21平方米;建筑面积:223.87平方米(其中一楼95.20平方米为商业) |
住宅、商业 |
公告单位: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