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任永海,身份证号码:5135**********3519)持有的位于桑柘镇易家居委2组,渝(2023)彭水县 不动产第6**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三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任永海
2024年11月13日
本人(任永海,身份证号码:5135**********3519)持有的位于桑柘镇易家居委2组,渝(2023)彭水县 不动产第6**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三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任永海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