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 月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水县两江桥行政服务中心2楼A区
联系方式: 023-7889351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
划拨 |
彭水县沙沱街7号 |
500243001017GB01246 |
宗地面积:492.97平方米;建筑面积:397.30平方米 |
办公 |
公告单位: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