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子江,身份证号码:5135**********5194)持有的位于龙塘乡双星村3组,渝(2020))彭水县不动产第3**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黄子江
2024年12月12日
本人(黄子江,身份证号码:5135**********5194)持有的位于龙塘乡双星村3组,渝(2020))彭水县不动产第3**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黄子江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