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4-0032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标题
  •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许明学)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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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许明学,身份证号码:5135**********2754)持有的位于连湖镇安乐村7组,彭水县房地证201114****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许明学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