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廖家安,身份证号码:5135**********7830)持有的位于新田镇民主村1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1字6****号(集体土地),木结构,一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廖家安
2024年12月23日
本人(廖家安,身份证号码:5135**********7830)持有的位于新田镇民主村1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1字6****号(集体土地),木结构,一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廖家安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