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仕清,身份证号码:5135**********3175)持有的位于芦塘乡星光村8组,彭水县 地籍号PS-22-03-0*-**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周仕清
2025年1月8日
本人(周仕清,身份证号码:5135**********3175)持有的位于芦塘乡星光村8组,彭水县 地籍号PS-22-03-0*-**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周仕清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