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国云,身份证号码:5135**********079X)持有的位于靛水街道火石垭村7组,彭水县房地证2012字17****号,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周国云
2025年2月12日
本人(周国云,身份证号码:5135**********079X)持有的位于靛水街道火石垭村7组,彭水县房地证2012字17****号,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周国云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