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32号 | 黄廷刚涉嫌非法占地案 | 黄廷刚 | 513525********1476 | 黄廷刚未经批准擅自于2008年在太原镇高桥村6组(小地名:张家湾)占地建设墓碑石厂 | 依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中新旧法规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规资〔2021〕584号)的规定,适用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当事人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当事人非法占地的行为处罚316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壹佰陆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8 |
2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38号 | 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涉 嫌非法占地案 |
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 | 91500243320377704K | 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16年4月在黄家镇香楠村1组(小地名:网豆槽)占地建设阿依河社区至黄家旅游公路工程项目部及厂房 | 依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中新旧法规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规资〔2021〕584号)的规定,适用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当事人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当事人非法占地的行为处罚12598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7 |
3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30号 | 重庆华盛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 | 重庆华盛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243793523847N | 重庆华盛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桑柘镇大喜村三组(小地名:石岩坝)修建石材堆码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3300元(大写:叁万叁千叁佰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