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4-0024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标题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罗贵利、何福川、刘正贵、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庹增洪)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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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39号 罗贵利非法占用土地案 罗贵利 513525********2738 罗贵利于2008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古文村2组(小地名:梅子坝)占地修建轮胎翻新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930元(大写:叁仟玖佰叁拾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19
2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0号 何福川非法占用土地案 何福川 513525********0012 何福川于2016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郁山镇铜锣村5组(小地名:老虎洞)占地修建碎石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9930元(大写:叁万玖仟玖佰叁拾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18
3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2号 刘正贵法非法占用土地案 刘正贵 140111********0013 刘正贵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太原镇区阳村6、7组,高桥村1组(小地名:彭家沟)占地建设泉水渔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42060元(大写:肆万贰仟零陆拾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19
4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4号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非法占用土地案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93500243MAN3WA6X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岩东乡岍山村3组(小地名:凉风岍)占地修建养老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1356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陆拾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19
5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7号 庹增洪非法占用土地案 庹增洪 513525********7832 庹增洪于1997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县新田镇马峰社区二组占地修建汽修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4430元(大写:肆仟肆佰叁拾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