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39号 | 罗贵利非法占用土地案 | 罗贵利 | 513525********2738 | 罗贵利于2008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古文村2组(小地名:梅子坝)占地修建轮胎翻新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930元(大写:叁仟玖佰叁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9 |
2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0号 | 何福川非法占用土地案 | 何福川 | 513525********0012 | 何福川于2016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郁山镇铜锣村5组(小地名:老虎洞)占地修建碎石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39930元(大写:叁万玖仟玖佰叁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8 |
3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2号 | 刘正贵法非法占用土地案 | 刘正贵 | 140111********0013 | 刘正贵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太原镇区阳村6、7组,高桥村1组(小地名:彭家沟)占地建设泉水渔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42060元(大写:肆万贰仟零陆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9 |
4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4号 |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非法占用土地案 |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 93500243MAN3WA6X | 彭水县凉风岍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岩东乡岍山村3组(小地名:凉风岍)占地修建养老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13560元(大写:壹万叁仟伍佰陆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19 |
5 |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47号 | 庹增洪非法占用土地案 | 庹增洪 | 513525********7832 | 庹增洪于1997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县新田镇马峰社区二组占地修建汽修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一、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计人民币4430元(大写:肆仟肆佰叁拾圆整)。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