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4-0025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标题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洪彬)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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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2024〕第68号 洪彬违法占地 洪彬 513525********0233 购买任东约1990年在彭水县郁山镇天星社区一组(现天星社区居委会旁)修建的砖厂附属设施(办公、生活用房),未办理用地手续(办公、生活用房),占土地面积370平方米(均为工矿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没收在彭水县郁山镇天星社区一组(现天星社区居委会旁)购买任东修建的砖厂附属设施(办公、生活用房)非法占用的37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370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700元(大写:叁仟柒佰零拾零圆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