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820号)和《重庆市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方案》(渝规资〔2020〕166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农用地基准地价首次制订工作,目前制订成果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验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彭水自治县农用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彭水自治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