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地质灾害防治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地质环境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监测资料的汇总、评价、上报工作;承担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应急调查、处置。
2.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地质环境日常监测,指导全县乡镇(街道)、村(居)、组群测群防监测点工作。
(2)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网、监测数据库、预测预报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
(3)负责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汇总,并提供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成果。
(4)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研、评价、防治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
(5)参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应急调查、处置,为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6)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地灾监测预警科。承担地质环境日常监测,指导全县乡镇(街道)、村(居)、组群测群防监测点工作;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网、监测数据库、预测预报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汇总,并提供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成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研、评价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后勤保障事务性工作。
2.地灾工程治理科。参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应急调查、处置,为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查、申报、投资控制、造价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2.44万元,支出总计21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基本支出212.4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4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4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4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6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占4.2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6万元,占8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58万元,占4.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口径变化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21.43%,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用于县内下乡、市内因公出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公车派遣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专家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和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3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独立编报财务决算报告。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4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