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27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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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

行土地征收、土地储备计划;宣传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任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执行全县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计划。

(2)宣传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政策建议。

(3)负责拟征用土地的现状清理调查、登记造册和数据汇总工作;负责拟征地范围实物调查结果确认工作。

(4)协助做好土地报批、征地公告拟定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工作,参与征收补偿听证工作。

(5)负责对依法批准的征地范围内土地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安置。

(6)组织编制土地储备收购计划,负责管理和储备县政府依法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或依法收回、收购、没收、置换的土地。

(7)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置及行政诉讼工作。

(8)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数据统计上报,负责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立卷、移交。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征收科、安置科、储备科和档案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35.76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7.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322.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35.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11万元,比2024年减少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11万元,比2024年减少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24年减少8.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2024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34万元,比上年减少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本着过“紧日子”原则。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未设置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景礼琴;联系方式:023-78848708